January  2025 71
華人社會的平台化
Platformization of Chinese Societies

        過去十多年來,數字平台逐漸融入並重塑日常生活、媒體與文化生產、勞動過程及政治制度等領域。平台研究的學者主張,研究平台應從社會經濟結構和制度的視角切入,以更全面地理解「平台化」(platformization)的動態過程及其運作邏輯(Poell et al., 2022)。平台化,是指平台如何實現資本擴張,發展為基礎設施的一部分,並形塑相關的監管框架。近年平台研究的討論,包括在2019年出版的有關華人社會平台化的特刊(de Kloet et al., 2019),對全球平台化發展路徑的統一性提出了質疑。例如,張琳和陳玉潔(Zhang & Chen, 2022)主張通過探索不同空間維度的國家與市場動態,以區域性和歷史性的方法來研究平台化的時空脈絡。這種視角有助於進一步推動平台研究的在地化。此外,Poell 等人(2024)提出,應進一步「地方化」(provincializing)平台研究,避免以歐美資本主義的發展路徑概括或簡化不同地區的平台化經驗。

        本期專刊收錄的六篇文章運用不同的理論視角與研究方法,探討如何將平台化置於華人社會的經濟、文化與社會脈絡中,呈現平台化的多樣性與複雜性。在專刊的首篇文章中,邢麟舟以滴滴的發展歷程與上市危機為切入點,結合平台化理論,以及人類學中關於「全球拼裝體」(global assemblage)的討論,剖析平台發展歷程中的失敗、異質性和偶然性。他揭示了滴滴在不同發展階段如何將司機、中央與地方政府、金融資本等元素進行拼裝,以實現平台公司的目標。滴滴最終在美國退市的結局,反映出這些元素與滴滴之間互動所帶來的複雜性。塔娜等人的文章,則強調了文化生產平台化的同質性和差異性。透過對抖音和TikTok上「熱播歌曲」的比較計算分析,雖然兩個平台的流行音樂風格有差異之處,但它們採用了相似的方式去編輯流行歌曲的結構,突顯出平台如何重塑流行音樂,以適應平台化生態的算法邏輯。

        專刊接下來三篇文章均以扎實的田野考察和訪談為基礎,分別探討了農民工青年、身心障礙者,以及IT培訓班學員的勞動實踐和能動性。無獨有偶,這些研究揭示了一個共通的張力:一方面,這些勞動者懷抱著透過工作實現自我的渴望;另一方面,他們在追求這些願景的過程中不得不面對工作不穩定與剝削所帶來的矛盾。周敏和劉世鼎的文章梳理了2017年至2023年間快手與農民工青年共同建構希望勞動意識形態的過程。雖然快手看似賦予了農民工青年成為「自我企業家」的可能性,但隨著中國對平台治理政策的調整,以及快手自身發展策略和演算法的轉變,農民工青年的機會也逐漸被壓縮。

        夏冰青和吳桐雨關於中國人工智能數據標註勞工的研究提醒我們,平台勞工的研究不僅限於平台與工人之間的互動,還需要關注圍繞平台運作的再中介化組織如何形塑勞工的主體性。該研究發現,由非政府組織主導的再中介組織透過與科技公司的合作,以及策略性將部分勞工成本轉嫁到政府,將身心障礙者(如視覺障礙者)轉化為數據標註產業的勞動力。身心障礙者對獲得社會認同的強烈渴望,驅使他們主動加班,但同時他們也嘗試集體反抗算法的控制。這個過程也會受到再中介組織的影響。

        上述兩篇文章主要討論已經在平台或相關再中介組織中工作的勞工。郭建斌和張樂則聚焦於勞動者如何通過參加IT培訓班進入軟件測試行業的過程,進一步探討培訓班和實際的勞動過程,如何形塑和再生產勞工的主體性。他們指出,這些培訓班通過靈活運用並推銷「技術主導圖景」,吸引來自不同行業、渴望擺脫藍領身分的人群參加。然而,培訓班的參與者往往難以找到理想中的軟件測試工作,或僅能參與不穩定的外包項目。這種轉型過程不僅挫敗了參與者的期待,也將他們再生產為IT 產業鏈底端的廉價勞動力。

        本專刊的最後一篇文章從法學的角度出發,採取文本分析、深度訪談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法,討論中國平台內容審查,特別是與「隱形禁止」(shadow banning)的法規和現況。張璐的研究發現,微信、抖音、微博和小紅書等平台的用戶協議均未明確限制平台對內容審查的自由裁量權。另外,平台的內容審查對用戶的表達自由產生了不利影響。她進一步建議,應從用戶協議、算法透明性以及法規設計等層面,對平台內容審查的私權力進行規範和約束。

        六篇文章有各自的研究關懷,但共同聚焦於不同行動者之間互動與角力,包括國家、平台企業、非政府組織、勞工和用戶,展現出這些行動者如何在具體的社會、經濟與文化脈絡中,共同形塑不同場域的平台化動態過程。我們希望本專刊能進一步促進對平台研究在地化的思考與討論。

 

Platforms and their development trajectories are deeply embedded in the societies where they operate and interact with various social actors. Scholars, more recently, have advocated for multiplying or provincializing platform studies by attending to how platformization unfolds in different institutional contexts. This special issue brings together six articles addressing the “platformization of Chinese societies” through different theoretical approaches and empirical case studies. The collection of articles views platformization as a dynamic process, both shaping and shaped in various ways by political authorities, platform firms, cultural production, workers,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nd legal regulations. This special issue aims to contribute to platform studies by deepening situated knowledge about Chinese platformization.

 

本文引用格式:
陳藝強(2025)。〈華人社會的平台化〉。《傳播與社會學刊》,第71 期,頁v–x。

Citation of this article:
Chan, N. K. (2025). Platformization of Chinese societies. Communication and Society, 71, 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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